小红书第三方商家预售业务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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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22-9-29 16: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根据小红皮书平台的业务发展需求,平台增加了《小红皮书第三方商户售前业务管理规则》,该规则于2022年8月30日发布,2022年9月6日生效。
如果您对此规则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宣传期间联系平台客服以获得反馈。规则生效后,将在“规则中心-操作管理-基本规则”中发布。规则的变化点是:在“规则中心-运营管理-基本规则”中增加“小红皮书第三方商户售前业务管理规则”。具体如下。
第一章概述
第一条【规则目的】
为了加强对小红树平台预售业务的管理,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维护预售市场的正常运营秩序,平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门店服务协议和平台规则制定了本规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所有使用预售模式在小红皮书平台上经营商品或服务的商户。
第三条【规则效力】
本规则是晓红书商开展售前业务的一般规定。平台其他规则对特定行业或业务场景中的预售业务有特殊规定的,以特殊规定为准。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四条【准入条件】
平台可根据行业发展等业务的实际情况,确定适用于预售模式的门店类型、主品类、商品分类等范围,以商户背景的具体设置页面为准。
第五条【预售方式】
预售模式是指消费者提前下订单预订商品,商家按照订单或事先与消费者约定的时间和内容发货的销售模式。
主要包括两种模式:绝对交货时间和相对交货时间。
绝对交货期模式是指交货期为某一日期的预售模式。当消费者从商家处购买预售产品时,产品详情页面显示商家将不迟于XX交付产品。
相对交货时间模式是指以交货时间为相对于付款时间的日期的预售模式。当消费者从商家处购买预售产品时,产品详细信息页面显示商家将在付款后XX天交付产品。
第六条 【基本规则】
预售模式下,商品的发货时间由商家自行设置,但商家应遵守平台根据具体预售模式、贸易模式、商品类目等因素规定的起止时间限制,具体如下:
(一)一般类目:
说明:现货模式,即商家按平台要求的发货时效进行发货的销售模式,具体发货时效可见《小红书第三方商家发货管理规则》。
(二)特殊类目:
第七条 【争议处理】
商家预售行为违反本规则的,平台有权对相应商品采取屏蔽、下架、禁售等措施,并视违规情节轻重对店铺采取限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公示警告,冻结商品,限制店铺流量、发布商品、参加营销活动,支付违约金,清退店铺等。
第八条 【履约要求】
商家设置商品预售的,不影响该商品下已经产生的交易订单,商家仍应按照消费者下单时显示的发货时效发货履约。商家关闭商品预售的,不得违反已经对消者做出的承诺,针对该商品下已产生的预售订单,商家应按订单约定发货履约。
第三章 附则
第九条 如无特别说明,本规则所称“天”均指自然日。
第十条 商家的预售相关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第十一条 本规则于2022年8月30日发布,于2022年9月6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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